時間:2016.05.21 PM5:30

地點:大佳河濱公園

 

  我是一個很愛面子的人,小時候我曾經是個小胖子,最怕上體育課:跳箱會掛在箱上、立定跳遠的距離很近、沙坑跳遠很容易仆街、賽跑總是落於人後,還要被笑屁股扭來扭去。當兵在馬祖服役,動不動就要繞著北竿環島跑,上上下下的山路地形簡直要人命,就連每天早晨的運動場5000公尺成績能在及格邊緣就偷笑,怎麼會想到有一天,我會去報名路跑,而且第一次就是21公里的半馬。

 

 老實說,我連健身房的跑步機都不喜歡,因為一站上去就有無法停下來的感覺,跑起來壓力很大,幾年前,住在附近的范范為了籌備演唱會在跑步練體能,我們相約到運動公園跑步,跑著跑著竟然覺得有趣:夏日的傍晚、秋夜的微風、冬天的冷空氣…跑起來的感受完全不同。我就這樣跑著,從200公尺一圈的運動公園,跑到400公尺一圈的台北田徑場,再轉往河堤邊跑…從3公里5公里慢慢推進。

 

 有一天看到Selina和小S參加10公里女性路跑,而且跑完了!這個新聞給我不小的震撼,心想受過傷的Selina和平時很少聽到她在跑步的小S都能完成,「我應該也可以吧」。於是,我隔天試著從平常最多7公里的紀錄,挑戰增加到10公里,距離大概是從彩虹橋跑到大直橋後折返;我發現放慢速度跑,呼吸不大喘,但跑到8公里的時候,下半身已經不是我的,膝蓋、大腿、腳踝輪流痛,但我已經跑在路上了,那不是環型的操場,不能半途而廢,否則只能走回家。

 

 有了10K的經驗後,一兩年前我和朋友一起報名參加世界地球日的路跑,距離好像是14K,於是我又開始練習,從10K14K的距離,怎麼可以這麼遠!我在正式參賽前夕,逼自己完成了第一次14K,心想可以安了,沒想到活動當天下大雨,清晨6點半集合,我5點半起床看著窗外的冬雨,離不開被窩,最後我放棄了!幾個小時後回籠覺睡醒,看到朋友在FB上傳完賽的照片,令我懊悔不已。

 

 這一回,熱愛跑步、騎車的同事揪我參加夜跑,他一邊跟我說傍晚開始跑、天氣不會太熱;一邊跟我說會陪我跑、幫我配速。原本我想報名10K,他認為對我而言太輕鬆了,我想想也對,自己平常就能夠完成10K,這樣有甚麼挑戰性,所以牙一咬,失心瘋地報名21K。因為有比較充足的時間準備,我為自己設定目標,從101215K每周逐漸往上遞增目標距離,到比賽的當周,我的個人紀錄是16K,剩下的5K,只能當天靠意志力拚了。

有經驗的朋友一再提醒我,正式跑的時候調整好自己的呼吸與步伐,不要受別人影響;網路資訊也說,切忌因為興奮感一開始衝太快,最後會很累。我原本自信地說「放心,呼吸不會有問題」,但當一群人一起出發,你發現身旁的人怎麼都跑得這麼快,其實很難不受影響;我邊跑邊自我提醒、檢查,覺得好像狀況不太多,怎麼才起跑不久,就有喘的感覺,等到1公里過了,耳機傳來app提示,平均步速是每公里6分半鐘,我立刻知道自己太快了,雖然對真正會跑的領頭羊來說,這樣的速度不算甚麼,但和我自己設定的7分速,快了近30秒,難怪我會覺得喘。

 

 於是我稍微放慢自己的腳步,忍受身後的人一個個從我身邊超越(哥實在很不尬意輸的感覺),但我本來這次就不是抱著比賽的心情參加,只要能完賽就偷笑了,漸漸地我發現我可以不理會旁人,聽著音樂舒服地跑,而且到了補給站,很多人停下來吃東西、喝水,我還是有機會反超前…原來,這就是路跑的感覺。我在開跑後半小時內,就有第一個領悟:一直以來,我太在意輸贏了!我很在意別人眼中的自己。但其實,在路上,大家都是自己跑自己的,誰會知道你剛剛在前還在後,人生的路又何嘗不是如此?

 

 從小,念書要拚前三名;長大,跑新聞要衝第一名。那然後呢?贏了,或許很有成就感,但虛榮稍縱即逝,重要的是在這條路上,經歷了哪些風景。不要覺得我的感想很八股,這麼簡單的道理,我竟然是在跑步的過程中才明白;人生,要挑戰的是自己,不是別人。我一直是個很「外貌協會」的人,但這21公里的路程,有很多看起來比我年老的長者、看起來比我嬌弱的女生、看起來體能不怎麼樣的胖哥,有很多人跑在我前面,所以人真的不可貌相,這是我學會的第二件事。

 

 這天的路徑是從大佳河濱公園出發,沿著基隆河左岸跑到內湖成功橋折返,其實出發沒多久就飄雨了,到了折返點的時間大約經過一小時,天色漸漸暗了,所以轉彎之後,眼前和剛出發時看到的是不同的景色,到了第2個折返點中山橋已經是晚上7點多,夜色都已降臨。慶幸的是,進入10公里後容易痠痛的膝蓋,這天在保護措施做得夠好的情況下完全沒有不適感,也就是我在幾乎沒有甚麼撞牆期的情況下,就順利跑完了,時間比我預期的2個半小時還快,是我很滿意的速度,而且中途除了補給和上廁所,完全沒有停下來用走的,這也是當初我給自己設定的目標,也達成了!所以我的半馬初體驗,我自己認為很圓滿成功。

 

 謝謝開啟我跑步之門的范范,妳讓我拋開童年陰影愛上跑步。

 謝謝誘騙我參加半馬的威德,雖然在活動前一個禮拜你才告訴我你沒繳報名費。

 謝謝很爽快接受我邀約陪跑的Jerry,一周前才跑完蘭嶼又來挑戰。

 謝謝在終點站與我分享這個第一次的小玫。

原本我以為跑完21K之後,短時間不想再穿上我的跑鞋了,其實不然,我會持續跑下去。IMG_6887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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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wu7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