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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某人狂愛陳奕迅的關係,我開始聽Eason的歌。

對於許多將他視為神的大眾子民來說,我只是接觸E神音樂寶典的初學者,還停留在《你的背包》、《十年》、《愛情轉移》這些主打歌的初級階段。

他很會唱、他的歌很感人,無庸置疑。

 

剛結束的兩場台北演唱會,我想我就是屬於那種像報紙寫的,聽完第一場會覺得廣東歌太多而覺得不夠感動的人。

但屬於Eason的死忠粉絲,即使是連他最新的粵語專輯《H3M》都照high照感動不誤,然後在歌詞中找屬於自己的經驗記憶,放肆地在歌裡大哭一場。

 

對比許多工整到幾乎不出錯的演唱會,Eason的隨性顯得相當另類。但懂他的人告訴我:這就是Eason啊!他很無厘頭,他很性之所至,他會在唱到某個段落、講到某個點時,突然決定改唱某首歌或加唱哪首歌;所以在第二天的「唱到飽」演唱會,光是安可就唱了一個多小時,足足多出半場演唱會。

管他第一場的觀眾要怎麼罵,老子就是想唱!

 

其實,這是Eason最感動我的部分,比起他的動人情歌,有過之而無不及:他真的很愛唱。

很多歌手,在踏上歌唱這條路的最初,都是懷抱著愛唱歌的心情。但是當時間一久,當興趣成為一種工作、形成一股壓力、造成一種疲乏,究竟還有多少人是本著同樣的初衷而唱?

看過很多演唱者,在舞台上告訴大家,他們是多麼多麼地喜歡表演,但是明眼人仔細觀察,其實很容易發現,他們到底是不是仍因為真正愛唱而唱?還是為演藝圈所帶來的榮華富貴、名利功成而唱?

 

做採訪這份工作超過十一年了,從第一天拿著麥克風和藝人做訪問,要邊看著筆記本裡預先擬好的題目,到現在外人眼中,仿佛你輕鬆聊天,就能問出一朵花來;從當年的初生之犢,到現在接受別人稱讚時會在內心暗爽、不在那麼虛於接受;我想我在這份工作上,也和Eason有種類似的感受:老子就是愛問、愛衝、愛寫。

 

不少人曾經告訴我,我適合記者這份工作,我常聽聽就過去了;唯一一個曾經深駐在我心中的理由,是他告訴我:「因為你是真心的喜歡它。」我想這麼告訴我的人,是很懂我的。

我享受找到好新聞的快感,然後在見報時提醒朋友要買來看。

我樂在完成一個很棒的訪問並且以最快的速度把稿子交出去。

我喜歡受訪者對我又愛又怕:怕我的刁鑽,卻又願意相信我。

(雖然寫著寫著,我突然覺得自己變成了單無雙;但,我就是這樣)

哈哈,原來我和Eason有一樣的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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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wu7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