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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的熱天午后,和朋友一起去韓國團體的見面會湊熱鬧。

我不認識他們,但活動現場,整個戶外廣場擠得滿滿都是人,場面的確是有讓我震撼到。心想:原來哈韓()的力量這麼強大,台灣歌手的簽唱會,能否有如此盛況?

我知道很多粉絲辛苦漏夜排隊,但隔天看報紙又是一驚:接受街訪的其中一對歌迷說,他們在活動當天早上七點就出門排隊,還是沒能領到可以上台一睹偶像丰采的號碼牌。活動是下午兩點,提早七小時還向隅,真是歐買尬…然後據說,這個活動原本是握手會改成簽名會最後改成蓋印會,因為怕偶像們手受傷。

活動開始,粉絲們魚貫上台。儘管頂著烈日,我在她們(多數是「她」們跟少數的「他」們)臉上看到的盡是喜悅而非辛苦。在上台前,唱片公司準備了五個貼有團員個別名字的大麻袋,是讓粉絲們送禮物用的,還有工作人員「專業」地喊著:有人要送禮物嗎?原來,粉絲們特地為偶像準備的禮物,是不能親手遞交,直接進了禮物袋。然後這些禮物最後去了哪裡呢?Who knows?…唱片公司一定會說,他們都有親自看了禮物…歐,那又如何知道哪一份禮物是哪一位歌迷的心意?

在活動進行的同時,台上的主持人(應該也是工作人員)不斷用麥克風對台下指揮秩序,催促粉絲趕快往前走,順便提醒迷哥迷姐「不能拍照、相機收起來」;這個呼籲,不僅台上主持人重複地說,台口管制歌迷上台的工作人員也會再三「叮嚀」。其實我很能懂的唱片公司控管動線與活動時間的辛苦,但粉絲耗時耗力耗錢地買CD排隊,再怎麼說也是衣食父母,為什麼卻要面對糾察般的待遇,我看了,忍不住心抽了幾下。

我當粉絲的時候,覺得第一重要是簽名,可以合照的話很感恩,有機會下次見面拿著合照請偶像簽名,那真是祖上積德了。因此我不解地問朋友:蓋那個印章有甚麼意義?朋友莫可奈何地回答我,印章是其次,重點在能近距離地看喜歡的明星幾秒鐘。

今天早上,我收公司信箱的mail時,看到幾封昨天參加活動的粉絲的爆料信。與其說是爆料,投訴應該更貼切。他們抱怨工作人員態度欠佳、抱怨活動當下他們已打爆料專線投訴工作人員的惡行惡狀,為何記者沒有到現場採訪?還有人提到,你們報記者說要來採訪卻沒來…哈,原來現在已經有粉絲專業到哪家媒體記者長甚麼樣子都知道。但,怎麼會明明去了,你還說沒去呢?

我寫下這個情形,是想讓唱片公司知道,粉絲其實是會不爽的,只是在活動現場,可能為了見偶像而忍辱負重;但也想呈現,在爆料文化越來越普遍的現在,向媒體「爆料」,很容易成為爆料者想「報復」的手段,從事新聞工作的我們,應該更審慎,還有爆料者的態度也可以學著有禮貌。

講到爆料投訴,最近還看過一種例子,就是有家長不滿,唱片公司對歌手簽唱會的特殊規定,例如:買一張簽名、買五張握手、買十張合照…。他們質疑,難道追星是有錢粉利?

其實,娛樂圈一直是販賣夢想的行業,但只要是買賣,就是在商言商的商業行為。我不贊同唱片公司以此方式促銷專輯,但百貨公司是不是也有一種折扣方式:買兩件八折、三件七折、四件五折…?說穿了,商人就是要賺錢,歌手本身或許沒那麼勢利,但在消費型態改變、CD越來越難賣的市場上,能夠多賣幾張是幾張,不賺裡子也要賺面子,否則,為何要有預購版、不同通路不同贈品的促銷版、跟不見得賣得好仍要慶功改版?

原本只是去看熱鬧,沒想到看完後竟然讓我囉哩叭嗦地寫了這麼多。血淋淋的拙見,或許得罪粉絲、或許刺痛從業人員,還請諸多見諒。

PS補充一下:文中提到送禮物給偶像,我衷心地認為粉絲不要亂花錢,因為藝人明星賺錢比一般人容易很多,他們的手頭絕對比你們寬裕;親手做的卡片星星紙鶴,就當我潑冷水好了,他們也收到手軟沒地方堆。我覺得最好的禮物是把錢省下來捐給公益團體,再把收據給藝人,他們應該會很開心,也幫偶像做功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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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wu7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3) 人氣()